— 每日吃瓜獨家報道 —
曾在某大型選秀節目中憑超高人氣奪冠的新人王"林辰逸"(化名),近日正式向法院提起訴訟,要求與其簽約的某知名經紀公司解除合約,一場娛樂圈典型的"新人合約陷阱"糾紛由此進入公眾視野。每日吃瓜獨家獲取了雙方提交給法院的起訴狀和答辯狀,為您全面解析這場合約大戰。
根據林辰逸方面的起訴狀,2024年3月,剛剛大學畢業的他在參加選秀比賽期間被該公司以"出道保障"為由,簽訂了一份為期10年的獨家經紀合約。起訴狀指出,這份合約存在多處不合理條款:分成比例為殘酷的"藝人10%、公司90%";公司每月僅支付5000元"基本生活費"但需要從藝人收入中抵扣;合約期間藝人幾乎無權拒絕任何工作安排。
更為關鍵的是,林辰逸方面聲稱,公司在其參加選秀期間曾承諾為其制作高質量的個人專輯,但至今未兌現。選秀奪冠后的兩年里,他的工作安排以"商業站臺"和"直播帶貨"為主,幾乎沒有任何音樂方面的投入和發展。起訴狀中寫道:"原告的經紀公司將其視為短期變現工具,而非一個需要長期培養的藝人。"
而被告公司則在答辯狀中反駁稱,公司在簽約初期為林辰逸投入了大量資源,包括專業的聲樂培訓、舞蹈訓練和形象包裝,這些"前期投入"理應通過后續的分成來回收。答辯狀還披露,林辰逸在奪冠后的第一年為公司創造了約3200萬元的凈收入,但根據合約,他本人實際到手的金額不足300萬元。
目前該案已在北京市朝陽區人民法院正式立案。法律界人士分析認為,此類"經紀約陷"糾紛的核心爭議在于合約的公平性。根據民法典的相關規定,如果能夠證明合約存在"顯失公平"的情形,法院有可能支持解除合約的請求。但經紀公司也極有可能提出巨額反訴,要求藝人賠償"預期利益損失"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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